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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中心的定位
行政服务中心是由工商、国税、地税、公安、银行、广播电视等部门驻派机构及市场管委会基本建设、招商、物业等部门派员组成的,为市场内商住户提供办证、纳税、缴费、投资、置业咨询、供水供电、投诉等长江市场范围内各项行政事务、所有社会事务及其他事务的综合服务机构。
二、服务中心的宗旨
行政服务中心一切从商住户实际需要出发,以商住户办事方便不方便、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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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中心的服务理念
把方便留给商户,把麻烦留给自己,努力为广大商(住)户营造一个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投资置业环境。
四、服务中心的运作机制
1.实行“五公开”,即实行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
2.实行“五件”管理。即更具受理是想的不同情况,将受理事项分为:(1)即办件,实行即收即办;(2)承诺件,由窗口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办结;(3)联办件,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联办部门联合审批,限时结办;(4)补办件,由受理窗口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充的材料;(5)退回件,由受理窗口向服务对象书面说明退回理由。
3.实行“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的并联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4.实行“一门受理、部门运作、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
①一门受理,即每一申报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一家受理,受理窗口核对申办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确定受理件类别,并向申办人出具受理单并一次性说明办理程序、需要申报的材料、办理时限等事项。
②部门运作,即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报件后,按规定的办理程序进行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由联办牵头部门组织联合审批,协办部门在承诺办理期期限内将审批意见提交联办牵头部门及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所有内部运作事项对外只有一个环节。
③限时办结,即各只能部门按操作流程和承诺的办理时限办结审批事项,并将办理结果告之申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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